汽车预言家|有力围堵行业“假大空”现象,朱西产解读燃料电池调整政策:( 二 )


对于 , 商业运营模式产品安全可靠性方面 , 《通知》积极探索经济可行的整车示范推广方式 , 逐步形成规模效应 , 不断降低整车购置成本 。 应推动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有效协同 , 强化经济、安全、稳定的氢源保障 , 切实降低氢气制、储、运及加注等环节成本 。 探索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应用的商业化、可持续模式 。 示范期间推广车辆应接入五部门认定的信息平台 , 实时上传运行数据 。 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 持续积累车辆运行数据 , 推动完善技术指标和测试评价标准 , 不断提高产业链技术水平和产品安全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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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城市群申报最大化发挥地方联合优势
与此前指定推广新能源试点城市不同 , 此次《通知》提出要建设示范城市群 。 不过 , 示范城市群应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 申报城市应打破行政区域限制 ,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联合 。
具体来看 , 产业链上优秀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 企业所在城市(地级以上)本着自愿组合的原则组成城市群 , 协商产生牵头城市 , 牵头城市与其他城市签订合作协议 , 共同编制实施方案 , 明确任务分工 , 其他城市向牵头城市提供示范任务承诺函 , 形成产业链条各环节环环相扣、强强联合态势 , 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 牵头城市将实施方案上报所在省份财政、工信、科技、发改、能源主管部门审定后 , 由所在省份向五部门申报示范 。
五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 经五部门审核后确定示范城市群 , 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 示范应用工作将重点支持技术攻关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应用场景清晰、政策制度有保障的城市群 。
解读:对于《通知》规定的将以示范城市群自愿申报显示来看 , 朱西产表示示范城市群将打破行政区域限制 ,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联合 。 并且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来确定 。 将各个城市发展燃料电池汽车的特点优点充分考虑 , 呈现扶优扶强的态势 。 将那些不具备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地区排除在外 , 很好的避免重复投资 , 实现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 从而促进我国燃料电池产业精准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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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后补贴”方式倒逼企业务实发展
《通知》提出 , 每年中央财政以结果为导向 , 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拨付奖励资金 。 中央财政设定示范期预算总规模 , 示范期间将根据进展情况适度调整奖励标准 。 示范实施2年后 , 五部门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 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群 , 将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甚至取消城市群示范资格等措施 。 为推进产业合理布局 , 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 。
解读:对于中央财政将采取以结果为导向的“后补助”方式 , 根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来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 。 甚至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示范城市群 , 将出现扣减或暂停拨付奖励资金、暂停或取消示范资格等措施 。 在朱西产看来 , 这其实是对燃料电池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形成一种倒逼机制 。 因为最终奖励补助要根据验收评估和绩效结果来决定 。 这也决定了地方政府与燃料电池产业结合时必须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 从侧面增加燃料电池核心技术与应用性的考核权重 。 用政策实现对燃料电池行业“样式”工程的围堵 , 从而弥补我国燃料电池行业短板 , 提高核心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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