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升格”震慑违规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强化( 二 )
专家认为 , 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也需要帮助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
最近几年 , 金融监管部门每年都会举行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 , 其目的就是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 让金融消费者知晓自己不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 , 还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 , 同时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 。
在今年的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上 , 银保监会消保局、央行消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 金融消费者也需要提升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 坚持四个正规——正规持牌机构、正规销售渠道、正规从业人员和正规投诉渠道 。
此次《办法》中明确 , 金融消费者与银行、支付机构发生金融消费争议的 , 鼓励金融消费者先向银行、支付机构投诉 , 鼓励当事人平等协商 , 自行和解 。 同时 , 也公布了第三方解决渠道——央行分支机构设立投诉转办服务渠道 。 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银行、支付机构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央行分支机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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