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华星创业易主事项收关注函 需说明朱定楷被调查是否构成交易障碍

【公司|华星创业易主事项收关注函 需说明朱定楷被调查是否构成交易障碍】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刘凤茹)华星创业(300025)易主事宜被深交所关注 。 9月22日晚间 , 深交所向华星创业下发关注函 , 要求华星创业说明朱定楷被立案调查是否构成交易障碍等问题 。
9月21日 , 华星创业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控股股东上海繁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繁银”)拟将持有的3.75%公司股份转让给瑞安市创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创享”) , 并将剩余11.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瑞安创享行使 。 本次交易完成后 , 瑞安创享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朱东成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深交所指出 , 上海繁银持有的11.88%公司股份被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冻结 , 冻结原因披露为涉及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侦办的相关案件 。 对此 , 深交所要求华星创业核查并说明上述股份冻结的具体原因、上海繁银是否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本次股份转让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
2020年9月15日 , 华星创业披露公告称 , 实际控制人朱定楷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深交所要求华星创业核查并说明朱定楷在被立案调查后即进行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的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交易的具体原因 , 以及朱定楷被立案调查是否构成本次交易实施的障碍 。
此外 , 瑞安创享承诺在首期交割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择机促使上市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 瑞安创享或其关联方将作为发行对象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 华星创业需核查并说明公司拟启动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否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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