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会说方言的人应该更有底气( 二 )

今天,会说方言的人应该更有底气
《哈姆雷特》剧照方言的表现力往往无可替代 。 从前为标准语供血的是方言 , 现在应该是网络用语吧 。 但网络用语有时间感 , 没地域性 。 如今有许多孩子 , 聪明伶俐成绩好 , 可就是不会说家乡的方言 , 我便替他惋惜 。 只会说普通话的人 , 怎么看都像个塑胶人 , 来历不明 , 去向可疑 , 是做世界公民的好材料 , 好比玻璃缸里养的金鱼 。 而方言给人底气 , 标明你这个产品的产地 , 指向你生长的那一方水土 。 所以 , 四川话里头有花椒味 , 山东话里头有大蒜味 , 陕西话里头有臊子味 , 闽南话里头有蚵仔味 。上文写完 , 想起方言问题不那么简单 。 方言离不开本土 , 就像瓜儿离不开秧 。 可是到了新地方 , 没人懂你的家乡话 , 话到嘴边也只好咽回去 。 普通话 , 标准音 , 于是上场 。英国近年来风头最健的牙买加裔小说家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 , 在奥巴马当选总统后不久 , 到纽约做过一场题为《南腔北调》(Speaking in tongues)的演讲 。 一开头她就自我调侃 , 说自己的英语讲得还算字正腔圆 。 好不容易在剑桥学会了这腔调 , 不瞒你说 , 就是为了做一个凤凰女 , 因为高枝上的人都是这样说话的 , 都是清晰划一的RP腔调 。 男男女女跑到伦敦 , 总是想方设法掩盖自己口腔里的可可味或咖喱味 , 免得招供出自己的背景和阶层 。 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 所以 , 要想损一个久住伦敦的外乡人 , 最快捷的办法是恭维对方:您的口音一点都听不出来了耶!今天,会说方言的人应该更有底气
英国作家扎迪·史密斯 , 其母为牙买加移民然而扎迪·史密斯最佩服的是奥巴马 , 有语言天赋 , 黑白通吃 , 雅俗共赏 , 为大众说话还能说大众的话 。 这使她相信 , “舌头灵光 , 事事灵光 。 ”(flexibility of voice leads to a flexibility in all things.)话说得灵光 , 就能把事办得妥当?我看不一定 。 就拿英国来说 , 从伊顿到牛桥 , 多少瓜娃子自小就学会了用满嘴玻璃刻花一样精准的吐字 , 以及快到让人反应不过来的语速 , 来举行辩论赛 , 来解释、辩驳、攻讦、说服 , 历练成布莱尔、卡梅伦这种领带笔挺的帅哥 , 到议会里一展口才 。 前一阵英国新任首相鲍里斯·约翰逊发表演说 , 陆兴华在朋友圈转了视频 , 给了差评:上过牛津剑桥 , 也就那样 , 就是能在每个字的发音上向众人做出示范 , 也就是格外用力到每个音 , 仿佛这个字是他的私有财产 , 使常人感到自己居然咬得不够准 , 而无地自容 。 你叫他做个酸菜鱼 , 保准难吃得要死 。 照布迪厄的说法 , 这就是权力的来源!发音比你清晰 , 就能统治你 。纯正的口音自带光环 , 却有一种冒犯人的优越感 , 结果是话说得越漂亮 , 越不招人待见 。 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里提到过一个老小姐 , “讲法语准确到令人讨厌的程度” 。 法语在旧俄是先进文化的代表 , 当然也是权势与财富的象征 。 温文尔雅的贵族说起俄语来 , 个个像大老粗 , 因为只能从仆人那里学 。 所以无产阶级革命 , 首先就要革掉高贵的舌头的统治 。 斯大林的俄语据说有浓重的格鲁吉亚口音 , 难怪他一票否决:语言没有阶级性 。今天,会说方言的人应该更有底气
《往事与随想》 , 赫尔岑在中国 , CCTV普通话的待遇可没BBC那样好 。 曾几何时 , 辣椒腔和花椒腔有着一言九鼎的重量 。 社会上一般的情形 , 话事的也都用广普、川普、苏普 , 没有用标普的 。 口音里的臊子味或蚵仔味 , 说明本色出演 , 接地气 , 亲和 。 普通话说得哪怕像播音员 , 也没有人高看你一眼 , 除非说一口很溜的外语 。说到外语 , 跟方言和标准语经常形成一种奇妙的纠缠 。 一个人的方言是其真正的“母语” , 而CCTV或BBC语音属于人造的公用语言 , 姑且称之为“公语”吧 。 所以学外语也有标准语的“外公”与方言的“外婆”之别 。 徐志摩1919年的《留美日记》里 , 11月7日记中国学生开会 , “到会一个美国人 , 叫Price , 去中国住过十七年 , 桐乡七年 , 一口嘉兴白 , 比我说得还强些 , 妙绝 。 ”相映成趣的是12月4日的一条 , 也记开会 , 主席杨大姐勉强来上一口无锡英文 , 竭蹶万分 , 但总算过得去 。看来 , 学一门外语 , 倒有三个境界 。 第一个境界是杨大姐无锡英文式的 , 把别国的“公语”学得来像自己的“母语”;第二个境界是循规蹈矩而又出类拔萃的 , 学别国的“公语”像自家的“公语”;第三个境界则是学公得公 , 学母得母 , 安能辨我是雌雄 , 那是到了扑朔迷离的化境 。 徐志摩遇到的Price如此 , 我有幸见过的Jameson也是如此 。 Jameson是美国人 , 中文名叫简慕善 , 哈佛博士 , 在香港中文大学教港人学中文 , 普通话比我好太多 。 有一次在饭桌上 , 他指着蔬菜说 , “vegetable”听起来就像上海人说“饭吃太饱”一样 。 又有一次在大学超市里 , 我正在看墙上的招贴 , 背后传来一声粤问:“雷睇乜?”一回头 , 却是这位白肤银发的慕善公!照理说 , 这三个境界可以拾级而上 , 但也有每况愈下的例子 。 20世纪20年代 , 叶公超自新大陆留学回来 , 在清华园里能用扬基佬的俚语粗口与邻家的美国小孩对骂 。 30年代末 , 他在西南联大任外文系主任 , 教过大一英文 。 据学生许渊冲的日记 , 1939年2月8日的课堂上 , 叶公超叫大家读课文 , “学生才念一句 , 他能说出学生是哪省人;学生念得太慢 , 他就冷嘲热讽 , 叫人哭笑不得 。 ”可是 , 6月24日晚 , 外文系开联欢会 , “叶先生用英语致辞 , 英国教授燕卜荪朗诵了他的诗 , 四年级同学演出了一台英文短剧 。 比起燕卜荪来 , 叶先生和毕业班的英语说得都不流利 , 使我觉得叶先生严于责人 , 宽于责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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