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深度观察|以科技为主线解决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的痛点( 二 )


机器人的建议 , 总体上会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其一 , 该商业模式的创新性评估 , 基于大数据运算 , 机器人可以对于一个具体的商业模式的创新性给出评估结果;
其二 , 基于数学模型概算出该商业模式未来可能产生的现金流;
其三 , 该商业模式最为理想的融资模式 。 当然 , 创业者在设计融资模型时还会根据机器人给出的结果进一步改进 , 但这一切都将使创业者的融资模型设计更为科学和可信 。
第三 , 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器人科技 , 全面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效率及品质 。
中介服务机器人模块 , 又可以理解为助力中介服务的一个机器人集群 。 以金融撰写报告机器人为例 , 中介服务机构需要完成大量的专业报告撰写 , 此项工作耗费了大量人力和时间 , 由此也导致了中介服务成本偏高、效率低下 。
事实上 , 金融撰写报告机器将在未来有极大应用空间 。 依据笔者在实验室所完成的大量实验来看 , 此前专业人员已经完成的大量撰写报告可以作为机器人撰写的训练素材 , 机器人经过训练后所完成的撰写报告 , 虽还达不能完全取代专家 , 但其会极大提升撰写效率 , 更为重要的是 , 它基于数据所完成的统计分析及论证能力还会远远起过人类 。
当下几乎所有的专业报告都会凸显数据论证 , 尤其在金融领域更是对数据具有强烈依赖 。 可以预见 , 金融撰写机器人在金融专业服务领域势必会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 此外 , 中介服务机器人还包括问答机器人、检索机器人等系列机器人 , 以此全面升级中介服务的工作效率与服务器质 。
第四 , 大力发展金融监管智能科技 , 推动金融市场监管升级 。
在新技术条件下 , 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会大量使用机器人参与金融活动 , 包括智能投顾、量化交易都会广泛应用 。 以前参与金融活动的是人 , 现在是机器人(或者是人机合作);在这种背景下 , 金融监管的“机器人化”同样也是大势所趋 。
以我国《证券法》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为例 , 对于上市公司披露的海量信息 , 如何确保其披露的准确性、即时性 , 就需要广泛借助人工智能之自然语言理解 , 使之可以监管到随时发布的披露信息 , 并对其披露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准确分析 , 一旦发现其存在违反《证券法》 , 机器人又会第一时间发生警示 。
再如 , 针对股票市场严格禁止的操纵和内幕交易情况 , 机器人同样可以基于其在先设计的算法模型作出准确判断 , 机器人发出的违法警示及背后的算法依据既是发现违法的线索 , 又可能成为庭审中指控违法的证据 。 可以预见 , 通过金融监管智能科技 , 进而打造机器人执法者也将会成为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一个重要工作 。
四、打造上海金融科技中心的法治保障模式
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在着力解决上述痛点的过程中 , 势必又会涉及到与现有法律的衔接 。 金融创新难免会对既有法律构成挑战 , 为此可以适用沙盒监管模式 。 “沙盒监管”模式(sanbox)在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的金融科技领域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 。 “沙盒”一词源于计算机领域的特定软件 , 安装“沙盒” , 旨在于让程序在一个特定范围内运行 , 从而保证恶意代码的破坏也被限制在一个特定范围 , 而不会对整个操作系统产生破坏 。
金融科技是创新 , 同时也是风险;金融活动又属于特许经营范围 , 金融科技创新又极可能与现行法律相抵触 , 于是通过“沙盒监管” , 让金融创新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先行先试 , 待其成熟后再向社会推而广之 , 也就成为很多国家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 。
上海金融科技中心的建设 , 同样有必要借鉴沙盒监管模式:
第一 , 在智能投顾领域可以适度突破现有法律先行先试 。 我国《证券法》第161条规定 ,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 按此规定 , 机器人作为智能投顾也将受到《证券法》严格禁止;然而 , 智能投顾又将是未来投资理财的主流趋势 。 为此 , 有必要在沙盒监管中适度突破现有法律规定 , 先行先试 。
第二 , 基于数字货币及智能合约的运用 , 可以采用沙盒监管模式先行先试 。 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持的数字货币已在全球迅猛发展 , 然而 , 我国当下还没有制定有关数字货币的专门法律 , 对于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 , 以及约定数字货币到期自动支付的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均未予以明确规范 , 相关应用有必要采用沙盒模式先行先试 。
第三 , 金融科技产品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特许牌照经营 , 但金融科技企业本身又不具备特许经营牌照的 , 可以采用沙盒监管模式先行先试 。 还需指出 , 金融沙盒监管 , 还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基本权利 。
五、结语:秉持开放原则 ,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在其痛点解决方面 , 还有必要放眼全球 ,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
英国拥有全球近四分之一的金融科技独角兽公司(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企业) , 其在金融科技痛点问题的解决方面所积累下来的经验就特别值得借鉴 。 英国甚至培育出了像Atom Bank这样的手机银行 , Atom Bank放弃了实体门店 , 采用纯线上的服务 , 为年轻用户提供储蓄、抵押贷款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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