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煤矿开采至房屋受损,贵州91位村民诉县政府、矿业公司再审胜诉

因煤矿开采致房屋受损 , 当地未组织搬迁避让 , 贵州织金县91位村民将县政府和矿业公司诉至法院 。
该案历经两次审理后 , 于9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院再审开庭 。 法院当庭宣判 , 织金县政府应根据村民受灾程度及灾情变化 , 依法履行组织搬迁避让的职责 , 相关费用由矿业公司承担 。
23日下午 , 91位村民的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该案自2016年首次立案以来 , 历经五年之久 , “村民们听到庭审结果很满意 , 眼泪差点流出来 。 ”
村民代表陈治超也提到 , 大家得知判决结果都很欣慰 。 “有的村民还自费租住在附近县城里 , 现在大家都等着政府组织搬迁 。 ”
村民|煤矿开采至房屋受损,贵州91位村民诉县政府、矿业公司再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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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二审判决书 。 图源裁判文书网
91位村民诉县政府和矿业公司 , 两审均败诉
2017年5月23日 , 织金县91位村民诉县政府、第三人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绮陌乡兴荣煤矿(以下简称兴荣煤矿)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法定职责纠纷一案 , 在毕节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
判决书显示 , 原告村民们认为 , 由于煤矿开采使地下水、地表水减少、干涸 , 他们无法进行生产 , 且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 。 村民曾多次向织金县政府及兴荣煤矿反映 , 但对方未进行实质性的治理 , 请求法院判决织金县政府采取搬迁避让措施 。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第三人兴荣煤矿因采煤工程活动导致受害地部分村民房屋开裂受损、水源枯竭和地裂缝的地质灾害事实客观存在 。
发生地质灾害后 , 织金县政府明确了处置原则为Ⅰ、Ⅱ级维修 , Ⅲ、Ⅳ级搬迁 , 同时制定地质灾害处置措施 , 并委托第三方就地质灾害受损房屋进行评估鉴定 , 协助兴荣煤矿进行受损房屋搬迁赔偿金、房屋维修赔偿金等发放等工作 。
但对于已经达到应当采取搬迁避让标准的Ⅲ、Ⅳ级房屋 , 织金县政府并未组织受灾村民进行搬迁避让 , 而是由兴荣煤矿根据房屋受灾程度支付房屋赔偿金 , 由村民自行选址另建房屋 。
后法院一审判决 ,91位村民在织金县政府采取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工作中 , 认为赔偿标准过低 , 要求全部搬迁 , 请求判决织金县政府不履行地质灾害治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 判决其履行地质灾害治理职责 , 对原告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诉讼请求 , 不予支持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原告村民们不服一审判决 , 提起上诉 。 2018年12月 , 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行政判决 。 村民们不服二审判决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村民|煤矿开采至房屋受损,贵州91位村民诉县政府、矿业公司再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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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有地面出现裂缝 。 受访者供图
再审:县政府应组织搬迁避让由矿业公司承担费用
9月21日 , 该案再审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院开庭 。
庭审视频显示 , 91位村民的代理律师提到 , 煤矿的陆续开采导致所在采掘区地表以下出现大面积采空 , 事发后织金县政府应组织村民选址 , 对村民进行整体搬迁 , “但政府没有进行集中安置 , 也没有告诉老百姓(603883,股吧)去哪里建房 。 ”
被告织金县政府辨称 , 织金县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 进行了成因分析和价格评估 , 并且已对村民进行货币补偿 , “织金县是产煤大县 , 如果这91户全部搬迁 , 那织金县类似的情况可能会有上千户 。 ”
第三人兴荣煤矿的诉讼代表则认为 , 兴荣煤矿已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停产 , 并对受灾村民进行了补偿 。 该诉讼代表提到 , 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并未说明这91户村民房屋所在区域是不能居住的 , “根据鉴定报告 , 我们认为原告村民们并没有达到整体搬迁的条件 。 ”
合议庭认为 , 对于搬迁安置点的确定、地质评估、建设规划等 , 均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 。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对于受灾程度不重、尚未达到搬迁避让条件的村民 , 织金县政府应当协调兴荣煤矿发放房屋维修、加固等赔偿金;对于受灾程度严重、已经达到搬迁避让条件的村民 , 织金县政府应当积极组织村民开展搬迁避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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