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信息港|赔款66000元,广安一男子因一时冲动打人


广安信息港|赔款66000元,广安一男子因一时冲动打人
文章图片
【广安信息港|赔款66000元,广安一男子因一时冲动打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现场
“伯伯 , 我爸爸打了你 , 你打我嘛”十二岁女孩小王连忙向受伤的刘某道歉 。 “我怎么会打你嘛!是你爸爸打的我”见状正在气头上的刘某冷静下来 , 报警并耐心等待……
据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民警介绍 , 这一幕是8月31日发生在虎城镇一水果摊 , 当日 , 王某在虎城镇一手机营业厅办理业务时 , 将自己的小汽车停在了水果摊老板刘某的摊位前 , 刘某觉得影响了自己做生意 , 便上前让王某挪车 , 商谈中二人发生口角 , 扭打了起来 , 最终造成刘某多处骨折 , 王某头部软组织受伤 。 9月18日 , 观塘派出所完成了该起纠纷的调解 , 王某赔偿刘某6.6万元 , 双方相互道歉 , 原谅对方过错 。
回想起当日 , 王某懊悔不已 , 因为一时冲动给自己的女儿留下了不好的记忆 , 没有树立好父亲的榜样;也导致刘某受伤 , 给他人造成了损失 , 很不应该 。
最后 , 前锋公安提醒:冲动是魔鬼 , 遇事请冷静 。 在发生纠纷时 , 一定要多一份理智 , 少一些冲动 , 相互礼让 , 宽以待人 , 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矛盾纠纷 , 避免出现追悔莫及的事情 。
来源:四川新闻网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 , 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认为内容侵权 , 请联系我们删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