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对“职业拍客”需要甄别限制吗
当前 , 在一些城市 , 市民随手拍机动车交通违法 , 经有关部门核实后能拿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 近日 , 有网友爆料称 , 长沙一名“职业拍客”在拍摄机动车违停时遭到车主言语威胁、锁喉 , 引发舆论关注 。 “有奖拍违”虽能有效遏制交通违法 , 但也有市民质疑此举催生了一批“职业拍客” , 认为其举报动机就是牟利 。 对此 , 有法律从业人士建议 , 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 , 也应根据举报频次、举报人职业等信息甄别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9月22日《新京报》) 。
“你去擦皮鞋都行 , 莫赚这个钱 , 缺德啊你 。 ”这是旁观者对长沙“职业拍客”的评论 。 近年来 , 上海、深圳、青岛、长沙多地开展了类似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行动 。 那么 , 对于“职业拍客”而言 , 以“牟利”为目的拍摄和举报的行为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又该不该被甄别和限制?
首先 , 从社会效果来看 , 对“职业拍客”既难以甄别又无需甄别 。 实践中 , 有没有专门以拍违章赚取物质奖励为谋生手段的这样一类群体?认定标准是看其就业情况 , 拍摄和举报的频次 , 还是看他获得的奖励总额?这些问题真放到操作层面 , 恐怕争议不小 。 退一步讲 , 一些城市出台规定奖励举报交通违规行为 , 目的是鼓励市民积极举报 , 协助交管部门共同规制交通违法行为 ,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 如果说拿了奖励就是“营利” , 这种营利也是由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赋予的合法权利 。 上述旁观者当然不会去指责有关奖励规定 , 却认为拍客“缺德” , 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情绪化表达 。
那么 , 对“职业拍客”究竟该不该有所限制?该怎样限制?“职业拍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前些年的“职业打假”现象 。 1994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了“退一赔一”规则后 , 很快就出现了一批职业打假人 , “职业打假”同样引起了广泛争论 。 但在法律评价上 , 有关部门很好地秉持了依法对待原则 。 同样 , 对待“职业拍客” , 我们同样应当坚持法治思维:不必过多地纠缠于“动机”问题 , 只要拍客依照相关规定举报违法并被核实了 , 就应当承认其社会贡献并给予物质奖励 。 但是 , 如果拍客拿着相关视频资料对交通违章者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 , 则属于违法 , 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惩治;若其利用手中资料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等人身权利 , 对方也有权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检察日报|对“职业拍客”需要甄别限制吗】应当特别指出的是 , 对于那位违停的车主来说 , 自己违规被拍后不但毫无愧色 , 还去威胁、“锁喉”拍客 , 这样的行为才应该在道德上给予负面评价 , 法律上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推荐阅读
- 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经济复苏走在全球前列
- 科技日报|塑料微粒影响几何?人类认知仍不足
- 证券日报|三大首席“数”说中国经济:四季度GDP增速将高于三季度
- 新华网|巴黎股市CAC40指数19日报收于4929.27点
- 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进博会看点|服贸展区设5大板块,非银金融机构首次参展
- 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1921》献礼建党100周年 定档2021年7月1日
- 北京日报客户端运营商频繁解挂致手机盗刷,工信部约谈并严令强化防护
- 12309中国检察网|涉嫌受贿,马鞍山市广播电视台原新闻综合频率副总监盛蓉被捕
- 人民日报微博|197653!这个数字,我们永远记得
- 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抗美援朝老兵王侠:我是一块砖 哪里需要哪里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