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大连一男子连续两年偷啤酒箱、酒瓶卖钱!检察院:不起诉


偷窃|大连一男子连续两年偷啤酒箱、酒瓶卖钱!检察院:不起诉
本文插图

晨报讯(魏晓倩半岛晨报、39度视频采访人员 肖崟崟)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化名)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到被害人的仓库中盗窃啤酒箱、酒瓶 , 低价卖给他人换取钱物 。 赵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 , 主动认罪 , 被监视居住期间表现良好 。 日前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件做不起诉处理 。

年近不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拾荒为业 , 为解决温饱 , 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到被害人的仓库中盗窃啤酒箱、酒瓶 , 低价卖给他人换取钱物 , 且盗窃行为均发生在同一地点 , 每次盗窃的数额都不大 。 经过讯问得知 , 赵某某一生坎坷 , 因故被人骗走了身份证和全部身家 , 身无分文又没有身份证件的他无法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 只能在我市四处流浪 , 靠捡拾垃圾、卖废品 , 甚至捡食剩饭维持基本的生活 , 而且 , 因无家人可以联系、无任何身份证明文件 , 赵某某一时间无法补办身份证 。 于是 , 他便盯上了被害人放在仓库中的啤酒箱、酒瓶 , 盗窃得手后换取食物 , 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 到案发时 , 他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了3000余元的经济损失 。 赵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犯罪 , 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

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 ,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了案件情况 , 检察长立即决定召开检委会 , 检委会委员一致认为虽然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 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却是多方面的 , 赵某某确是因生活所迫而盗窃啤酒箱、酒瓶 , 但他到案后主动认罪 , 被监视居住期间表现良好 。 在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帮助下 , 他已经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 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 西岗检察院检委会最终对赵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
西岗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案期间注意到赵某某手机屏幕已经摔坏到无法正常使用 , 在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叮嘱赵某某不要辜负所有好心人的期望之后 , 送给了赵某某一部旧手机 , 并向他捐赠了衣物 。 “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 , 而是别人的人生 。 ”检察官表示 , 检察工作不仅要有法律的理性 , 更要有法律的温情 。
【偷窃|大连一男子连续两年偷啤酒箱、酒瓶卖钱!检察院:不起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