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起实行煤气罐实名购买怎么回事?北京明年起实行煤气罐实名购买具体情况( 二 )


“五一”假期将至 , 旅游市场即将迎来复苏趋势 。
4月27日 , 成都召开2020年劳动节文广旅假日市场暨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会议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会上获悉 , 线上文旅产品订单数据显示 , 五一假期成都相关线上旅游产品预定量较“清明”大幅增长 , 增长幅度超过80% , 相比3、4月份和清明节呈现出明显的加速回暖发展态势 , 初步预计游客总人数较“清明”假期有望实现翻倍 。 从客流结构看 , 预计游客仍以本地和省内游客为主 , 来自省内的跟团游环比增长超过95% , 来自本地和省内游客的景区、用车、酒店和火车票订单环比增长超过120%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成都各旅游景区将实施“控流量、防聚集、重防护”措施 , 按照分区分级原则精准防控 , 严格落实健康扫码、体温监测措施 。 同时 , 强化客流管控措施 , 做好游客、市民出行 , 倡导预约旅游 , 引导游客错峰出行 , 避免扎堆聚集 。
成都旅游景区将实施“预约前往 , 实名登记 , 健康扫码 , 间隔游览” , 避免人员集聚 , 只开放室外区域 , 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住宿单位将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 加强消防、治安、食品卫生以及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 同时建立完善内部专项工作防控组织体系 , 规范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 公共文化场馆将按照“一场一策”“一馆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 , 提前规划开放区域 , 及时发布开放事项 , 强化场馆管理 , 并严格控制入场馆人数总量 , 室内封闭公共空间 , 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叶燕 邓文博
农业农村部:长江重点水域明年起实行十年常年禁捕
中新网12月27日电 农业农村部今日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 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 。 通告称 ,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 , 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 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通告指出 , 根据有关规定 , 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 , 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 。 通告列出相关禁捕范围:
——水生生物保护区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 , 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 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 , 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
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
——干流和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 , 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 , 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 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 。 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 , 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
——大型通江湖泊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 , 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 , 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 , 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 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 。 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 , 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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