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马喜元等28人涉黑案公开宣判!首犯获刑23年!

2020年9月25日上午 ,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喜元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府谷县新区会议中心一审公开宣判 。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马喜元等28人涉黑案公开宣判!首犯获刑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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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 , 被告人马喜元因寻衅滋事刑满释放后混迹社会 。 2006年马喜元纠集数十人与另一帮社会人员持械火拼 , 并以此扬名立威 , 网罗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 2009年10月 , 被告人马喜元出资成立投资公司 , 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 组织骨干成员尚某、霍某、曹某 , 纠集其他被告人大肆实施吸收存款、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 以马喜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 被告人马喜元通过对该组织实施管理和控制 , 形成组织领导者明确 , 骨干成员固定 , 层级分明 , 人数众多 , 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及其成员长期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 长期盘踞在榆林地区 , 称霸一方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在榆林地区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2020年5月15日 , 府谷县检察院对该案2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 7月16日开庭审理 , 39名辩护人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 , 经过为期13天的法庭审理 , 9月25日府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马喜元有期徒刑23年 , 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又3个月至18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马喜元等28人涉黑案公开宣判!首犯获刑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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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马喜元等28人涉黑案公开宣判!首犯获刑23年!】该案系府谷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社会影响最广、涉案人数最多、案情最为复杂的一起涉黑案件 。 该起案件的办理 , 彰显了检察机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与勇气 , 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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