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院对固定价工程,要求进行造价鉴定是否合法?( 二 )


法律|法院对固定价工程,要求进行造价鉴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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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诉讼实务中时常出现这种情况 , 某些法官在处理工程纠纷案件中 , 但凡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问题不经对合同条件和相关证据的进行质证或审查 , 就要求当事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专门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 作为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与单位进行沟通 , 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情况说明 , 表明双方就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有约定 , 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 不宜在进行造价鉴定 。

2、若施工合同是采取单价乘以工程量来计算工程价款的 , 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就明确合同的单价金额 , 最好是写明是固定单价 , 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每完成一项工程 , 要求发包人对工程量进行书面的签字确 , 防止后期双方对工程量发生争议 , 影响工程款的计算 。
【法条链接】
《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10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三、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一)对于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它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下称限额以上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
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所有加层的扩建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 , 参照本法执行 。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 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 , 不适用本法 。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 是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专业性律师事务所 。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 荣获: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5-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北京市优秀法律援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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