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浙江一父亲卖了儿子的房子,拿钱跑了!邻居急坏了……( 二 )


而王先生诉称自始至终都认为房屋属叶先生一人所有 , 但在签订《套房买卖协议书》时 , 协议书上却署名了叶先生和小叶两人的名字 , 而王先生对此却并未进一步深入了解 , 存在过失 , 不宜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
【小叶|浙江一父亲卖了儿子的房子,拿钱跑了!邻居急坏了……】三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本案所涉房屋并不属于叶先生一人所有 , 在小叶对其父出卖案涉房屋的行为不予追认且不愿履行本案《套房买卖协议书》的情况下 , 王先生要求叶先生、小叶继续履行《套房买卖协议书》 , 完成该套房交付的诉讼请求显然无法成立 。 最终 , 王先生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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