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四类经营主体 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二 )


对于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保险的行为 , 银保监会中介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通过任何一个地方买保险 , 《办法》约定 , 互联网保险业务只能通过持牌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来进行 。 凡是卖保险的平台不是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 , 都是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 也就是说 , 互联网保险业务只能通过持牌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来实现销售 。
据了解 ,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投诉或举报 , 《办法》明确由投诉人或举报人经常居住地的银保监局负责 , 便于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 便于消费者与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 ,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 同时通过增加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保险机构改进产品和服务 。
同时 , 为保证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连续性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办法》规定了过渡安排 。 保险机构应根据《办法》规定对照整改 , 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 , 6个月内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 , 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
(责任编辑:李显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