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月饼“早产”?食品标签里,多少糟心事( 二 )


【人民日报海外版】月饼“早产”?食品标签里,多少糟心事

----【人民日报海外版】月饼“早产”?食品标签里 , 多少糟心事//----

  三是违法企业违法成本低 , 滋生“小惩博暴利”心理 。 食品安全法规定 , 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 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食品标签标识违法个案通常涉案金额不高 , 不法企业“被抓住了就小罚一笔 , 没抓住就大赚一把” , 侥幸心理很容易得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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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待升级:惩防并举保障“舌尖安全”

  民以食为天 , 食品安全是基本民生问题 , 遏制食品标签标识违法乱象还需创新监管方式 , 加大监管、惩戒力度 , 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

  为弥补监管执法力量不足 , 南昌市正推行“机器换人”监管模式 , 即将企业生产车间的视频监控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 “通过‘机器换人’监管模式 ,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线、出厂检验等环节实现全程可视化监控 , 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 。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林勇说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守勤认为 , 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加强协作 ,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 , 加大违法企业违法成本 。 同时强化基层监管队伍 , 组建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 。 (胡锦武 郭杰文 来源:《半月谈》2020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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