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每经热评|5.72亿元存货不知所踪 广州浪奇公司治理令人忧

_本文原题为 每经热评|5.72亿元存货不知所踪 广州浪奇公司治理令人忧
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牛散
9月27日晚 , 广州浪奇发布公告称 , 公司储存于鸿燊公司瑞丽仓4.53亿元货物 , 以及储存于辉丰公司辉丰仓1.19亿元货物不翼而飞 , 合计5.72亿元 。 仓储方否认签署相关仓储合同 , 也否认保管有公司存储的货物 , 同时不配合公司进行货物盘点和抽样检测工作 , 该存货涉及风险 , 未来可能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9月28日 , 深交所下发关注函 , 要求公司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存货异常情形 。
广州浪奇存货不知所踪 , 有投资者怀疑是獐子岛事件再现 。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采访了鸿燊公司法人代表黄勇军 , 其表示确实与广州浪奇签订了仓储合同 , 但并未实际入货;鸿燊公司是运输公司 , 没有仓储的资质 , 广州浪奇就帮他联系了瑞丽仓库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瑞丽仓地址与广州浪奇投资参股的琦衡农化的工商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 都是“如东县黄海一路2号” 。
如果说广州浪奇碰到一家仓储骗子公司 , 这不足为奇 , 但一连同时碰上两家仓储骗子公司 , 这就有些令人称奇了 , 且基于“瑞丽仓”地址的种种疑点 , 笔者认为 , 目前还不能彻底排除广州浪奇存有“内鬼”的可能 。 而市场最为担心的 , 也是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相关人员监守自盗或里应外合的掏空行为 。 广州浪奇在公告中称 , 公司将尽快采取包括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内的司法措施 。 笔者认为 , 鉴于案情离奇、涉案金额重大 , 或达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 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应是当务之急 。
【存货|每经热评|5.72亿元存货不知所踪 广州浪奇公司治理令人忧】可以肯定的是 , 存货不可能像变魔术一样凭空消失 , 除非这些存货本就不存在 。 如果确有存货 , 那这些存货到底流向了哪里 , 定然会有归处 。 相比獐子岛的“扇贝跑了” , 要查清广州浪奇的“存货跑了” , 或许要容易得多 , 毕竟一个在水下一个在水上 , 只要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侦查 , 相信真相不久就会大白于天下 。
小偷在菜市场偷棵白菜 , 群众也不会放过 , 而在证券市场 , 上市公司巨额存款不知所踪、大量存货不见 , 市场似乎已经见怪不怪 , 有些至今没有立案或破案 , 这或是A股一大怪现象 。 不了了之的结果 , 就是一些市场主体敢于前后相继违法违规 , 将上市公司当作唐僧肉 , 据为己有 。
要查清证券市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 远非证监部门一家可以做到 , 证监部门毕竟欠缺强制手段 , 一些涉案主体可能不会老老实实配合证监部门的调查取证 , 甚至会暴力抗法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本就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责 , 对涉案金额巨大的证券案件主动开展侦查取证 , 也应是公安机关的职责范畴 。 当然 , 公安部门对证券市场的了解或许不如证监部门 , 为此可强化证监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 , 由证监部门精确定位 , 由公安部门侦查取证或协助证监部门调查取证 , 要有案必查、不能轻易放过 。
对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 只有依照《刑法》予以严惩 , 才能形成有效震慑 。 比如存货跑了 , 若是其他市场主体欺骗行为所致 , 或涉嫌“诈骗罪”;若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内鬼所为 , 或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 。 按照罪刑相当原则 , 让犯罪分子吃几年牢饭 , 自然就会长记性 。
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 , 也要及时追回依法属于上市公司的财产 。 《刑法》第64条规定 ,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 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 , 应当及时返还 。 上市公司发生财货丢失案件 , 不能动不动就计提损失 , 要争取公安机关协助 , 将追讨犯罪分子赃款赃物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 让走丢的财货物归原主 , 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
值得反思的是 , 一些上市公司出现财物莫名其妙丢失事件 , 或说明其在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巨大漏洞 , 要么是对大股东、董监高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 要么对财务、保管等关键人员失去控制 。 为此 , 上市公司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现有法定治理制度 , 强化相关主体的相互制约 。 当然监管部门也应及时关注市场变化 , 总结相关经验教训 , 进一步推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 , 同时强化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日常监管或检查 , 防止出现大的治理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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