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案|康得新百亿造假案坐实,或被强制退市!四大申诉全遭证监会驳回,实控人等被终身禁入( 二 )


资金方面 , 根据境内外调取的银行流水 , 虚假外销收入的回款资金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平账流程”记载的时间、对象、汇率及金额进行划转 。 相关资金自康得集团或康得新银行账户汇出 , 经过桥公司等中间环节 , 通过“对敲”和“内保外贷”的形式转移至境外 , 最终由虚假境外客户或第三方代付公司以销售回款形式转回康得新 。 前述证据均进一步印证了康得新虚构外销业务的事实 。
第三 , 一是在案证据显示 , 在取证过程中 , 公安机关向当事人依法出具了询问通知书 , 送达了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 执法人员出示了相关证件。 同时 , 公安机关向证监会移交的证据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 制作了移送材料目录、写明原件存放地点、移交人 , 并加盖公章 。 此外 , 电子证据均具备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 。 二是经复核 , 该部分证据与证监会通过行政调查程序取得的证据相互印证 , 证监会据此采纳上述证据 。
第四 , 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作出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康得新案是系统性财务造假案件 , 除上市公司管理层参与外 , 还有经营层 , 甚至大量员工参与造假 , 是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一起实施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上述事实及法律 规定 , 证监会对康得新进行处罚 。 康得新自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至今, 未就财务 造假行为进行整改 , 也未就赔偿投资者等相关事项采取任何行动 , 不存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 , 证监会对康得新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
证监会按照当时实施的证券法 , 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等人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监管从严查处财务造假
除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外 。 2019年12月16日 , 康得新发布公告 , 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 钟玉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 。 如今 , 关于钟玉涉及的违法问题也进一步公开 。 根据康得新发布的公告显示 , 钟玉作为康得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 , 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
随着一条条罪证被解开 , 钟玉等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康得新公告 , 公司于近日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 , 人民检察院对康得新等人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已经收到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 。
财务造假影响恶劣 , 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 , 当前监管层强化了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 , 行政处罚只是追责体系的一环 , 若涉及到刑事责任 , 司法部门有权进行刑事追责;若涉及投资者索赔 , 投资者可根据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情况来要求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 。 同时 , 行政处罚罚单落地后 , 涉案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还会被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体系 , 在诚信约束体系内受到制约 。
目前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 , 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 , 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机制 , 切实加大违法成本 , 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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