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地方立法整治“吃播”乱象 如何精准界定成关注点( 三 )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对于违规‘吃播’的界定很有必要 。 也就是说 , 网络直播平台要及时制止那些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 。 而对于正常的美食主播 , 则不在整治的范围内 。 ”孙煜华说 。

  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 , 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长效机制 , 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物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 以法治方式对浪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

  朱巍认为 , 在国家层面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进行立法已势在必行 , 广州立法严管“网络吃播”的做法 , 可以提供经验借鉴 。

  在朱巍看来 , 对网络直播平台而言 , 立法除了为其精准整治提供法律依据 , 还有利于推动其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 “如果没有外部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 仅靠平台自身进行整治 , 很容易形成‘一阵风’的运动治理 。 因此 , 从推动网络直播平台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的角度来看 , 立法是很有必要的” 。

  规范“网络吃播” , 关键在于明确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 。 对此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网络直播平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 , 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行为的 , 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对于‘大胃王吃播’这种行为 , 网络直播平台是有监管责任的 , 而且从技术上来看也是可以做到的 , 平台可以通过屏蔽关键词、内容审核、禁止流量、封号等措施 , 及时对违规‘吃播’进行制止 , 从而担负起引领正确价值观的社会责任 。 ”朱巍说 。

  采访人员 蒲晓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