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香港特区政府:中区军用码头今日移交香港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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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 根据香港《基本法》 ,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的防务 。 根据香港军事用地用途安排 , 中区军用码头(军用码头)是须由香港特区政府(特区政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香港驻军)重置的军事用地及军事设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驻军法》)第十二条 , 香港驻军和特区政府共同保护特区内的军事设施;香港驻军会同特区政府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位置、范围由特区政府宣布;特区政府应当协助香港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 。
特区政府根据《驻军法》第十二条宣布码头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7时起划为军事禁区 , 并交由香港驻军管理使用 , 其位置及范围已标示在《受保护地方令》(香港法例第260章 , 附属法例A)内 。 军用码头的建筑物外墙及围栏亦会张贴告示注明码头范围 。
【中国新闻网|香港特区政府:中区军用码头今日移交香港驻军】根据《受保护地方(保安)条例》(第260章) , 军用码头已成为“受保护地方” , 而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 , 军用码头陆上范围内四座建筑物已列作“禁区” 。 公众人士必须遵守法律 , 不可在未获授权下进入军用码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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