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采访人员 黄鑫宇)近日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青开展线下业务的风险提示》 。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 并再次提示社会公众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 , 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不得在该省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 。 对于此类行为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 , “一经发现 , 将采取相应措施 , 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

 


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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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发布了这则风险提示 。 据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介绍 , 近期该局发现有部分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 , 在该省变相开展线下业务 , 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 , 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 因此 ,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方特发布了本次风险提示 。

 

事实上 , 距离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本次风险提示的几个月前 , 已有其他省市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透过风险提示 , 向违规跨区展业、超范围经营的小贷业者“喊话” 。

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9月16日 , 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即“86号文”) 。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 截至2019年12月末 , 全国共有小贷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 , 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 , 贷款余额为10043亿元 。

 

按照“86号文”的要求 , 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 。 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贷公司 , 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 , 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 , 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 。 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此外 , 为严防风险隐患 , “86号文”加大了对小贷公司及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力度 。 “86号文”特别强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 , 暂停新增小贷公司从事网络小贷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 。

 

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人员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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