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打击不力致辖区恶势力团伙坐大,河北一派出所长被判玩忽职守

:原题为_澎湃新闻|打击不力致辖区恶势力团伙坐大,河北一派出所长被判玩忽职守。
辖区一恶势力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打掉 , 主犯被判19年 。 对于恶势力团伙的打击不力、不断坐大 , 辖区警方该担何责?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河北省沧州中院的二审裁定书显示 , 沧州青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原所长杨玉刚被认定在执行职务过程中 , 懈怠失职 , 致使辖区内出现恶势力团伙 , 且多年内作案多起 , 社会影响恶劣 , 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法院认定 , 2014年9月至2018年12月 , 杨玉刚任青县公安局马厂派出所所长期间 , 其辖区2015年1月31日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 田某纠集他人持刀将王某砍成重伤 , 马厂派出所受理该案 , 杨玉刚系具体承办人 , 该所向青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法学损伤检验鉴定委托书” , 王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 根据法律规定 , 公安机关应当对田某等人立案侦查 , 追究刑事责任 , 但时任所长杨玉刚严重不负责任 , 对伤情鉴定不跟踪、不掌握 , 不立案侦查也不移交刑侦部门处理 , 而是在当事人双方赔偿调解后长期搁置 , 直至2018年5月田某等人因涉恶犯罪被立案查处 , 该案才被立为刑事案件 。
此后 , 田某等人在马厂辖区又连续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击报复证人、抢劫、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 杨玉刚均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 对田某等人不处理或降格处理 , 致使田某等人逐渐发展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 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后该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打掉 , 刑事判决书中对田某等人2015年至2017年共七起犯罪行为进行了认定 , 主犯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
献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 杨玉刚身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 严重不负责任 , 不正确履行人民警察、派出所长职责 , 在办案过程中玩忽职守 , 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 , 辖区内田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三年间多次作案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应当认定为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 应予处罚 。
【澎湃新闻|打击不力致辖区恶势力团伙坐大,河北一派出所长被判玩忽职守】2020年6月2日 , 献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杨玉刚犯玩忽职守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宣判后 , 杨玉刚提出上诉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 , 杨玉刚执行职务过程中 , 懈怠失职 , 致使辖区内出现恶势力团伙 , 且多年内作案多起 , 社会影响恶劣 , 应当予以严惩 。 原审法院综合考虑到上诉人杨玉刚玩忽职守行为的恶劣程度 , 所作量刑不无不当 。 遂于2020年9月7日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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