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停车场开车、骑电动车、挪车……酒后这些行为也算醉驾!


北京日报|停车场开车、骑电动车、挪车……酒后这些行为也算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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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并非简单意为饮酒后开车在马路上疾驰狂奔,有些看似并非醉驾的行为,实则已经触犯法律。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亲朋好友聚会聚会少不了。举杯欢饮之余,不能存在丝毫的侥幸心理。北京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列举的以下行为均触犯了刑法。
“在停车场开车,算不算醉驾?”
梁某某到某KTV唱歌,将车停在KTV的地面停车场,饮酒后打算开车带朋友一起离开,车辆由梁某某从停车的位置开到KTV的门口等待朋友上车,同行朋友因结账问题与商家发生纠纷,工作人员遂报警。
经鉴定,梁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二千元。
“开车仅50米就睡着了,算不算醉驾?”
唐某某为给远道来京的老乡陈某某接风,开车来到某饭店,并将车停在饭店的停车场,酒足饭饱之后,老乡陈某某步行回到饭店隔壁酒店休息,唐某某计划独自一人开车回家,不料自己刚开行50米左右,就在驾驶座位上呼呼大睡起来。过了二十几分钟饭店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
经鉴定,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骑电动车,算不算醉驾?”
张某某在邻村好友家开怀畅饮之后,逐渐放飞自我,一个人开着电动三轮车得意洋洋地就回家了。正当微风拂面惬意无比时,与同向行驶的前方的小轿车来了个“零距离接触”,造成自己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酒后挪车,算不算醉驾?”
张某某、黄某某等人驾驶一辆汽车前往某饭店,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门前,并在该处吃饭饮酒。服务人员要求将车辆移走后黄某某饮酒后从张某某手中拿走汽车钥匙,驾驶车辆从饭店门前挪动至另一空闲车位,正在停车之际,民警赶至现场将其查获。
经检测,黄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并将受到相应刑事的处罚。
检察官说法:这几关键词很重要!
上面四个案例的被告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何为危险驾驶罪?检察官通过以下几个关键词详细解读上述几类危险驾驶罪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问:什么样的路属于“道路”?
答:只要允许不特定多数的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北京日报|停车场开车、骑电动车、挪车……酒后这些行为也算醉驾!】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该规定,公共停车场属于道路的范围,但是如果停车场属于某单位管辖,而不是公共停车场,此时的性质如何认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和适用》中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无论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机动车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多数的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可见只要符合公共性,就属于道路。上述案件中的停车场具有公共性,允许不特定的车辆通行,属于道路的范畴。
问:开多远才算“驾驶”呢?
答: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位移,不论行驶距离长短,就可以认为驾驶的行为已经完成。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将车辆驶离原位,就可以认定其有驾驶行为,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了酒驾。在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一般分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位移,不论行驶距离长短,就可以认为驾驶的行为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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