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建设方舱医院等内容拟入法( 二 )


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者
将追究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并增加对个人和单位不配合实施传染病防控措施等情形的处罚规定 。
比如 ,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 拒不履行政府发布的防控决定、命令的 , 拒不接受或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的 , 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的 , 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 , 以及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 , 有其他干扰、阻碍、妨害传染病疫情防控行为的 , 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 , 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北京青年报|《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建设方舱医院等内容拟入法】文/采访人员 蒋若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