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开盛律师|不给货款怎么办?,买方以货物质量有问题( 二 )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 , 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 农机公司收到货物距今三年有余 , 机械制造公司提供的轮式拖拉机应视为符合质量约定 。 所以 , 农机公司以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 拒绝支付货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法院判决农机公司应向机械制造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
经验总结
针对买方主张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的情况 , 笔者认为卖方应做好两点应对工作:
首先 , 卖方要确认买方主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在验收期限内 , 如果过了验收期限的 , 则视为质量合格 , 上述案例中即是这种情况 , 买方此时不得再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
其次 , 卖方要认真核查货物是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 , 要做到心中有数 , 以免将来司法程序中的被动 , 如果经核查货物并没有问题 , 则买方可能是想赖账、打折扣或拖延付款的目的 。
卖方在确认货物没有问题之后 , 对于买方恶意的拖欠行为 , 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 运用司法途径追讨货款 。 当然 , 如果确实是属于质量问题的并且也未过验收期限的 , 卖方也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
【胡开盛律师|不给货款怎么办?,买方以货物质量有问题】文章中引用的案例是为了更好的解读法律知识 , 作者已对案例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整理、汇编和删减 , 案例中的法律观点仅供学习交流所用 。 有任何的问题或建议 , 请直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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