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报今日开始!北京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三 )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服务处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联系电话:010-82199588;
(4)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 , 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 , 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如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http://renzheng.cscse.edu.cn
(6)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如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7)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
(8)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 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9)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 , 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 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 如有需要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领取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
3.申请人参加现场受理时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 携带好身份证件、佩戴好口罩、准备好“北京健康宝” , 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详见上表) , 并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各区级受理地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
咨询网站:北京教师资格网
http://www.bjtcc.org.cn
咨询电话: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010-82089117
咨询邮箱: bjjszgzixun@163.com
来源: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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