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声快车|上征信;微信/支付宝停用;5年内不得开立账户,重办!( 二 )


惩戒期满后 , 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
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宣布 。 一旦被认定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 , 则该人5年内不能使用自助存取款、不能刷卡购物、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联系关系银行卡进行任何支付结算 。
即使惩戒期届满 , 办理新开立业务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也将加大对其的审核力度 。 在如今的信息社会 , 受到这样的惩戒在经济生活中简直是寸步难行 , 极其不便 。
买卖、出租银行卡将面临何种处罚
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 , 违法违规记实到个人征信呈文 , 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职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
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 , 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也就是说 , 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 , 不能刷卡购物 , 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 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
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 。 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
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 , 除受到上述惩戒外 , 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划定的匡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治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甚至构成诈骗罪 , 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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