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中办 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实施方案|中办 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近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 并发出通知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实施方案》指出 , 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 , 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 ,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 , 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 ,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 , 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
《实施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是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 , 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 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 率先完善各方面制度 , 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 , 推动更高水平深港合作 , 增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 , 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
《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 , 2020年 ,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 , 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 , 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 。 2022年 , 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 , 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 2025年 ,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 , 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 , 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
《实施方案》在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 分别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强化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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