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网约车无证载客平台也要被处罚 面临至少5000元罚款

10月10日上午 , 市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长庚医院门口查获一部网约车 , 驾驶员无法出示车辆相关的网约车《道路运输证》 。 该车辆所属网约车平台将面临五千元以上处罚 。
10日上午9时许 , 执法人员发现该网约车上的乘客正准备下车 , 透过车窗玻璃便可看到 , 司机驾驶座旁的手机导航界面类似运营订单 , 可判定其正在从事客运经营 。 执法人员上前示意要检查车辆 , 驾驶员却突然启动车辆 , 企图开走逃避检查 , 但最终被执法人员及时拦下 。
通过查看手机界面 , 执法人员发现这名驾驶员确实在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 , 本趟次车上乘客是从漳州龙池到长庚医院 , 由乘客线上支付 。 然而 , 驾驶员却无法出示车辆相关的网约车《道路运输证》 , 并且《行驶证》上也清楚写着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 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 , 非营运车辆不具备相关手续 , 也没有通过安全检查 , 是达不到营运标准的 , 更不要说从事载客经营活动了 。 根据《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后续这个网约车平台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将面临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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