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日报:用司法力量激活正义良知——追记全国模范法官、江西省高院法官胡国运( 二 )


他坚守底线为家人立下铁规
十多年前的一个中秋节前 , 两名案件当事人手里拎满了礼品找到胡国运家 , 隔着一扇铁栅栏门 , 不停地请求胡国运把门打开 , “说几句话就走” 。 胡国运将其拒之门外 。 面对来人的苦求 , 胡国运的妻子刘新明有些于心不忍 , 也感到这种待客方式实为不妥 , 便劝说丈夫开门让他们进来说话 , 礼物不收便是了 。 “不行 , 这个门不准开!”“家里的事听你的 , 但是我工作的事你不能插手 。 ”胡国运态度坚决 。
僵持半个多小时 , 对方只得无奈离开 。 自那件事情后 , 他们家就立下一条“规矩”:凡是案件当事人上门来拜访或送礼 , “一概拒绝” 。 调任民一庭庭长之后 , 胡国运召集了一次家庭会 , “民一庭案子更多 , 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 。 ”“这是底线 , 底线没守住 , 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 。 ”十余年 , 这个家规从未有过“破例” , “家规”成了“铁规” 。 “弹指之间 , 年届五十……敬畏法律 , 坚守底线;力求公平 , 不欺弱势 。 ”5年前 , 胡国运回顾自己的法官生涯时这样总结 。 30多年来 , 胡国运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 , 坚守法治信仰 , 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
5月6日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在办公室突发疾病 , 55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 。 他的手边 , 还摊着即将开庭案件的案卷 。
春蚕丝尽 , 红烛泪干 。 胡国运33年司法生涯 , 25年坚守审判一线 , 办案逾千件 , 无一错案 。 人们自发深情地缅怀、追思他 , 称赞他饱含为民情怀 , 不舍公平正义 。
日前 , 人社部、最高法追授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江西省委追授胡国运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用司法力量激活正义良知——追记全国模范法官、江西省高院法官胡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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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办案严谨细致出了名
在江西 , 胡国运是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 。 2016年初 , 胡国运担任庭长的民一庭接手了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 , 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 , 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 , 受损方因数额过低而选择上诉 。
面对这起此前没有先例的新型环境污染案 , 胡国运调阅案卷后提出 , 一审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判决赔偿金额过低 , 实质上是环资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证难”问题所致 。 法庭可以根据当地林业部门在污染后提供的调查表 , 就污染苗木受损情况开展市场调查 , 从而计算损失额度 , 作为判决依据 。 “我们有理有据地将污染造成的损失计算出来 , 终于让双方服判 。 ”当时的合议庭成员陈幸欢说 。 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参考案例 , 判决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环资裁判文书一等奖 。 在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中 , 胡国运所展现出来的专业精神令法官陈慧至今印象深刻 。 在胡国运的指导下 , 陈慧对这起案件共出具了三份文书 。 第一份是判决书 ,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工程款先行判决 。 第二份是发回重审的裁定 , 对案件中工程造价不实 , 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的部分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 第三份是罚款决定书 , 对上诉人反复提出鉴定申请 , 滥用诉权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三份文书相结合 , 可以对上诉人查清事实的主张进行认定 , 对上诉人滥用证据的行为进行罚款 , 也对被上诉人的愤愤不平给予回应 。 胡国运办案的严谨细致出了名 。 “判决书里的一字一句一个标点 , 都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家企业的命运 。 ”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
他把关注目光投向困难群体
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江西高院民一庭法官吴玉萍对胡国运肃然起敬 。 由于部分程序瑕疵 , 按照惯例案件要发回重审 。 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 , 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 。 “如果全案发回重审 , 按照规定程序走 , 兜兜转转又得一年半载 , 但是这些工资 , 农民工等不起啊!”胡国运建议 , 对部分事实先行判决 , 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款 。 合议庭采纳了他的建议 , 农民工很快拿到了工资 。 “他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体 , 总想着他们的悲欢苦痛 。 ”吴玉萍说 。 胡国运时常对民一庭的法官说 , 我们的每一次审判都连接着社会的神经 , 关系着法治的进步 。 法官不仅要做好个案的裁判 , 更要通过司法的力量去激活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 吴豪律师追思胡国运:“没有和你喝过一次早茶 , 没有和你吃过一顿晚餐 , 法官与律师淡如水的君子之交 , 才能结出公正裁判的硕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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