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北京发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

【标准|北京发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采访人员吉宁、郭宇靖)采访人员13日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了解到 , 为倡导绿色出行 , 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 , 创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 , 有关部门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 , 并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为确保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 , 确保出行安全 , 标准将各级城市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作为强制条款 , 并强制性规定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 , 已挤占的应恢复 。设计速度大于每小时40公里的城市道路 ,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
在空间秩序上 , 标准提出不仅要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 , 还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空间秩序 。例如提供舒适的林荫道 , 安排休憩座椅、方便的存车设施、城市家具和附属设施 , 完善自行车交通标志标线 , 优化建筑界面等 。
同时 , 标准提出了完整林荫道的建设标准 , 规定各级城市道路应强化高大乔木的种植力度 , 建设完整林荫道 , 为市民提供连续的树荫 。
为强化过街行人的安全与舒适 , 标准规定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的 , 人行横道两侧应设置自行车过街带 , 人和自行车各行其道 。
为解决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 , 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 , 首先应取消周边50米至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 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仍无法满足需求的 , 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 , 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 , 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
为提高无障碍水平 , 防止盲人走偏 , 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 , 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 , 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 。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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