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 严禁非法买卖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提请审议( 二 )


高同武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相信本次即将提请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会对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进行归纳总结 。 一是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 , 即哪些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二是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 途径有哪些;三还包括哪些部门的哪些法律法规可以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加以约束等等 。 ”
如何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对公民个人信息过度解读之间的关系问题也随之产生 。 “例如有的公司开发软件提供中介平台 , 将有各种需求人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 以促成有需求的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 并收取网络服务费 , 是目前网络上很常见的互联网经营模式 , 但有的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公民个人信息 , 就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 所以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范围必须进行明确的界定 , 厘清、合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 , 和滥用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界限 。 ”高同武向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分析称 。
近些年 , 作为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商 , 搜索引擎、App等一直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 据中消协组织的相关调查显示 , 有85.2%的消费者都曾遭遇过手机App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 从去年起 , App的个人信息保护也成为监管重点 , 如工信部定期通报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并监督整改 。 但在行政监管之上 , 立法本身还需进一步完善 。
进一步来看 , 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后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也有待厘清 。 陈文明告诉北京商报采访人员 , 目前针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认定及处罚主要集中在刑法、民法、网络安全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之中 。 然而这些法律所涉及内容较广、结构复杂 ,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认定和处罚并不明确 。
高同武也表示 , 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和职责明确是难点所在 。 个人信息保护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综合性手段加以保护 , 监管机构要职责清晰、范围明确 , 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陶凤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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