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12岁故意杀人或将负刑责 特定情形“性同意年龄”提高
我国刑法修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个别调整、提高特定情形下的“性同意年龄”、将“冒名顶替上大学”写入刑法……草案二审稿的一系列新修改引人注目 。
焦点一:拟个别调整刑事责任年龄
草案二审稿明确提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或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
焦点二:拟提高特定情形“性同意年龄”
【草案|12岁故意杀人或将负刑责 特定情形“性同意年龄”提高】草案二审稿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只要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同意,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认为,这实际上将提高特定情形下的“性同意年龄” 。
对于奸淫幼女,草案增加规定,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焦点三:“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
草案二审稿明确将“冒名顶替上大学”等行为规定为犯罪 。
草案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草案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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