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案例丨劳动者不该做这个“背锅侠”


劳动合同|案例丨劳动者不该做这个“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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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系某超市员工 , 于2016年12月入职 , 李某的岗位为熟食部部长 。 超市制订的《商品定期盘点损耗标准及处理办法》规定 , 商品损耗超过标准部分达0.50%以上的 , 超市可以与相关负责人解除劳动合同 。 2017年年终损耗盘点结果显示 , 超市商品中的熟食损耗超标0.81% , 给超市造成的损失达14万余元 。 2018年1月底 , 超市以李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为由 , 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
庭审中 , 李某表示 , 熟食损耗中大部分为商品不合格及过期造成的 , 与采购环节有关 , 与自己无关 , 不应计入熟食部损耗;剩余部分损耗属于在收货及收银时发生丢货 , 对于这些环节 , 超市有专门的防损部门和防损员负责预防损耗和调查损耗成因 , 故自己也不应对损耗承担责任 。 因此 , 李某认为 , 超市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应支付赔偿金 。
超市则表示不清楚损耗发生的具体原因 , 只有各环节具体操作人员才知晓 , 也没有举证证明是在李某所能掌控的环节和范围内发生了损耗 。
争议焦点
超市发生了巨大的损耗 , 但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员工责任 , 能否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理由
仲裁员审理后认为 , 虽然超市认为根据规章制度规定 , 熟食商品损耗超过标准部分达0.50%以上的 , 超市可以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 但超市商品损耗可能发生在诸多环节 , 如进库、出库、结账、顾客偷盗、内部盗窃等 。 熟食商品损耗究竟在哪个具体环节、因何原因而产生 , 超市并不知情 , 且超市专门成立了防损部门 , 却无有力证据表明是在李某所能掌控的环节和范围内发生了损耗 , 故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合理 , 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 应当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处理结果
仲裁委支持了李某的请求 。
【劳动合同|案例丨劳动者不该做这个“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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