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两次购回“问题房车”无法上牌落户,七旬大爷自觉遭欺诈怒索三倍赔偿( 二 )


黄先生认为,服务公司在明知道车辆销售日期与国家公告准许的生产销售日期不符,不能再上市销售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卖给自己。第二次换车后,竟将车辆车架号磨码后出售给自己,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
"服务公司在明知车辆销售日期有问题、车架号被磨码更改的情况下,两次都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这明显就是欺诈,作为一个消费者,谁会愿意去购买问题车,而且是接连两次?我认为这就是欺诈。"他表示。
【现代快报|两次购回“问题房车”无法上牌落户,七旬大爷自觉遭欺诈怒索三倍赔偿】目前,黄先生已将上诉书提交至南京市中级法院。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将持续关注此案的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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