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近年来 , “碰瓷”现象时有发生 , 性质恶劣、手法隐蔽多样 , 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 也扰乱社会秩序 。 为此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 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 , 公检法部门间的分工配合 , 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 。
《指导意见》既规定了通过“碰瓷”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 , 又明确了实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理 。 包括在实施“碰瓷”行为时 , 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行为的定性处罚 。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同时 , 还对“碰瓷”行为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等情形明确了法律定性 。 如实施“碰瓷”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 , 应分别视情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
《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严格履职 , 依法及时开展对碰瓷案件的现场处置、侦查取证 , 起诉、审判工作 , 同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对于“碰瓷”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 , 多次实施“碰瓷”特别是屡教不改者 , 以及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 , 要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 。 对于具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 , 依法从宽处理 。 要注意区分“碰瓷”犯罪与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案件的界限 , 准确适用法律 , 严格公正司法 。
路面行车 谨防碰瓷
在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中 , 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界定 , 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 , 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 实践中 , 我们最常听说的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 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 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碰瓷 。 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路面上这些五花八门的碰瓷手法 。
轻微追尾索赔6万
前车车主“碰瓷”被拘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凌晨 , 一辆红色小轿车正以很慢的速度通过路口 , 后车想要超越时 , 前车突然刹车 , 于是发生了追尾 。 事故发生后 , 红车司机向对方索要6万元赔偿 。 在侦查过程中 , 民警发现 , 红车其实早早地就在事发路段等待了 , 一直到20分钟后 , 目标车辆出现 , 才突然起步 , 并压低速度 , 伺机制造事故 。 涉案人员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拘 。
上海警方捣毁省际高速碰瓷团伙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2019年10月21日 , 江苏的崔先生驾驶汽车由上海返回昆山 , 途经沈海高速时 , 突然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了意外 。 画面显示 , 白色轿车实际上早就瞄上了崔先生的车 , 在跟随了崔先生一段路之后 , 发现崔先生有变道动作 , 就同时缓慢靠近 , 并降下车窗弹射不明物体 。
被害人|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侦支队九队队长项俊:后排的作案人员会将他这一侧的窗户摇下来 , 放下窗以后使用弹弓弹射橄榄 , 使被害人车辆发出声响 , 让被害人误以为发生了碰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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