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广西上林:合伙投资中途撤资,占股份额难划分引股权纠纷,司法调解解烦忧

“双方当事人 , 经过前期的调解工作 , 现再次将你们达成的协议重述一遍 , 是否还有异议?”在上林县司法局塘红司法所人民调解室里 , 人民调解员郑重地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说道 。
“无异议!”“无异议!”最终 , 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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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事情要从2019年4月说起 。当事人樊大哥在了解一个养鸭项目后 , 认为有投资前景 , 就把想法说给好友蓝大哥知晓 , 双方在协商后决定凑集资金投入生产 。但是在协商过程中 , 双方没有签署相关的书面合同 , 也未约定双方的占股份额 。现在 , 樊大哥要求撤资退出项目的经营管理 , 双方因无法确定占股份额产生分歧 , 引发纠纷 , 导致樊大哥无法撤资退出项目 。
近日 , 樊大哥向司法所递交了人民调解申请书 , 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 。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 , 组织樊大哥与蓝大哥进行调解 。调解中 , 樊大哥坚持撤资退出项目并要求对占股进行划分 , 而蓝大哥则认为其可在次年4月将现阶段养殖的鸭售出后进行资金清算 , 再进行占股划分 。双方各持己见 , 使得调解陷入了僵局 。
看到问题所在后 , 司法所经充分准备 , 决定组织第二轮调解 , 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 。此时 , 蓝大哥也表明愿意进行占股份额的划分 。双方明悉了项目开展前各自实际投资的总金额、项目进行时各自投资的相关数额以及产生的相关债务等事项 。在双方当事人清算确认的前提下协商 , 最终双方同意按照投入资金的比例来计算占股份额 , 并通过确定下的占股份额来分配养鸭项目的资产以及解决所产生的债务问题 。
至此 , 一场股权纠纷圆满解决 。在司法所签订了协议后 , 双方如释重负地说:“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来了 , 谢谢调解员们!”
供稿:南宁市上林县司法局塘红司法所 叶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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