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重典整治“碰瓷”,你支持吗


犯罪|重典整治“碰瓷”,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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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惩治“碰瓷”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 , 公检法部门间的分工配合 , 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 。
“碰瓷”现象性质恶劣、手法隐蔽多样 , 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 也扰乱社会秩序 。 以往由于没有明确定义 , 法律界限不明确 , 发生相关事件时 , 往往难以判定是否为“碰瓷” , 这也让很多“碰瓷者”钻了空子 。
此次《指导意见》就专门对“碰瓷”进行了定义: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 , 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 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了准确界定 , 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 。

在现实中 , “碰瓷”的手法多样 , 不同手法的“碰瓷” , 具体性质和危害程度存在差异 , 可能触犯诈骗、保险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抢劫、盗窃、抢夺、交通肇事等不同罪名 。 如何区别这些复杂的“碰瓷”行为 , 并构建全面的惩处制度框架显得十分重要 。 《指导意见》对“碰瓷”可能涉及的相关罪名的适用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 , 为依法严惩“碰瓷”犯罪、准确定罪量刑提供了依据 。
针对“碰瓷”实施犯罪的方式多样、手法繁多的现象 , 《指导意见》也在总结以往办案的基础上 , 通过列举“碰瓷”犯罪的惯用手法 , 向社会揭露了“碰瓷”犯罪的本质 , 提醒广大群众避免上当受骗 , 同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
乱象用重典 , 有了更明确的法律适用 , 对“碰瓷”犯罪理应给予严惩 , 有关执法部门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 对“碰瓷”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 才能正纲纪、明规则、转风气 。 对“被碰瓷”的受害者来说 , 也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 拒绝私了 , 摒弃大事化小事的思想 , 主动积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 不给“碰瓷”可乘之机 , 不钻“碰瓷”的圈套 。
来源:广州日报
【犯罪|重典整治“碰瓷”,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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