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今日油条揩了今日头条的“油”( 二 )

现行《商标法》规定 ,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 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 , 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误导公众 , 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按此规定 , “今日面条”等商标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 而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的 , 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 同时法院也可以作出认定 。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 , 商标注册部门还宜严加审核 , 尽量避免驰名商标当事人维权 。 一则 , 把侵权行为直接挡在商标申请注册的大门之外 , 倒逼其规范经营 。 二则 , 以此降低驰名商标持有人维权成本 。

同时 , 还应该对恶意抢注者加大惩罚力度 。 2016年 , 原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曾透露 , 今后 , 恶意抢注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傍名牌搭便车等不诚信行为 , 都将纳入信用监管 。 此举显然对恶意抢注者具有惩戒、震慑作用 , 希望这些举措能不打折扣地落地 。

别让今日油条揩了今日头条的“油” 。说到底 , 只有对恶意抢注行为果断说“不” , 不纵容今日油条这样的公司变成商标恶意抢注的“老油条” , 正常的营商环境才会更有保障 ,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 。

□张海英(教师)

编辑:何睿   校对:薛京宁

别让今日油条揩了今日头条的“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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