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男子花70多万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瞬间傻眼:四面都是……( 二 )


一是曹某在被法院拍卖房屋后 , 是否享有“路权” 。 本案房屋属于村民的宅基地建筑 , 一经拍卖 , 曹某即丧失了相关权利 , 即使出现特殊情况出现相邻关系 , 曹某也应当尊重历史形成的合法通行等必要权利 。 若出现需要使用其他村集体土地 , 曹某亦无权代替村集体收取 。
第二就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 ,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 , 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 , 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 , 强制执行 。 蕲春县人民法院有依法向买受人曾先生移交的后拍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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