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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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药监局网站2020-10-19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2020年 第11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 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 经研究决定 , 自2020年10月19日起 , 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
二、试点发放范围为自公告之日起新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首次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注册变更与延续注册将视情况逐步发放 。
三、试点期间 , 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步发放 。 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四、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不包含本产品技术要求 。
【药监局网站|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五、企业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 , 方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 , 查看下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 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 , 查看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
特此公告 。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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