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支付行业严监管日趋常态化 四家机构各罚没逾千万( 二 )


查阅相关资料 , 《法治日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支付行业 , 目前“重金”罚单更多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违法行为多 , 非单一违法行为 , 数罪并罚导致罚款金额更大;二是违法所得更多 , 罚款是基于没收违法所得及一定倍数 , 基数大罚款会更高 。
“通过罚款进行监管 , 这种方式与支付机构有很大的关系 。 因为很多支付机构都是一些商业化机构 , 而这些机构之所以能够运营或者在市场存在 ,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全靠违法收入 , 在这个过程中 , 如果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 , 会提高违法成本 , 产生警示作用 , 从而有利于监管 。 ”尹振涛说 。
支付行业存在诸多乱象
事前监管漏洞亟须堵住
值得注意的是 , 银行、保险、券商等传统金融机构受罚金额远远小于支付机构 。
截至10月15日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7家银行及26名相关负责人员给予处罚 , 罚没金额合计2822万元 。 其中北京农商银行被罚款金额最大 , 为1948万元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受罚人数最多 , 达15人 。
保险和券商分别有一家公司受罚 , 分别为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被罚款214万元;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罚款280万元 。
对此 , 刘俊海认为 , 正是因为支付行业存在诸多乱象 , 比如不公平竞争 , 传统正规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风控方面比较严格 , 但新设立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发展业务、吸引更多消费者 , 有时候会放松风险控制 。
“这两年围绕支付机构的风险问题比较明显 , 这个趋势的表现一是金额特别大 , 二是通过一些新技术进行违规 , 风险防控挑战相应增加 。 ”尹振涛进一步向《法治日报》采访人员解释 , 以支付通道和渠道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例 , 比如跟银行的连接方式当中 , 跳开了一些节点;另外在风险防控方面 , 包括支付的风险防控、技术安全的风险防控等都做得不到位 。
2020年3月至4月 , 澎湃新闻刊发系列调查报道 , 连续披露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在“无短验裸扣”“套路扣” , 以及为赌博平台等提供支付通道、为诈骗犯罪嫌疑人所利用等乱象 , 许多人反映银行卡资金被莫名划扣 。
犯罪嫌疑人通过注册公司 ,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通“代扣通道” , 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 悄悄盗扣受害人银行卡内钱款 ,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接口沦为网络黑灰产不法分子的作案通道 , 而持卡人的账户余额可被悄无声息地扣走 。
2020年3月26日 , 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对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124万元 。 这在当时 , 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最大罚单 。
聚投诉及黑猫投诉等平台显示 , 作为支付机构的瑞银信 , 数百次被投诉 。 自2016年7月4日至2020年4月8日 , 聚投诉上有616条相关投诉;2019年4月17日至2020年3月24日 , 黑猫投诉有104条 。 投诉内容包括通过POS机刷卡之后钱未到账 , 无故盗刷、划扣、催款骚扰等 。
2020年4月30日 , 央行对支付机构的罚单以对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出的近1.16亿元再次突破罚金纪录 。
缘何支付机构乱象频出?刘俊海总结了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一些支付机构重发展轻规范、重效率轻公平、重创新轻诚信、重快捷轻安全 , 甚至见利忘义、唯利是图 。
二是监管有漏洞、盲区甚至真空地带 。 从侧面来看 , 也就是说基于传统的支付机构的监管体制、框架和手段 , 已经不适用于现在互联网时代新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下的最新商业模式 。
三是交易相对方特别是消费者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 。 有些网民容易被一些支付机构网站的片面宣传所蒙蔽 , 可能会上当受骗 , 进而被侵害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 。
在刘俊海看来 , 监管滞后尤其值得注意 , “目前几乎都是事中事后监管 , 查出来再处罚 , 不能事先预防 , 这其实是最大的漏洞 。 监管部门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 , 事先监管的漏洞在哪里?如果支付系统是不安全的 , 为什么能够发牌照?目前 , 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是‘两张皮’ , 发牌照的管牌照 , 不管监管 , 搞处罚的管不了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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