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存在并不存在,我们才是存在的主体!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84)《存在的方式和前提意味着什么?》存在在感知方式下存在 , 与存在在客观的无方式下存在有本质的不同 。 感知方式下的存在是有限的存在 , 感知与非感知就是存在的界限 , 世界从无限世界成为有限世界 , 一切才有了生发和结束的根据 , 所有的存在才有存在的理由 。 感知方式不是一个虚拟的模式 , 它就是我们存在的本质和真相 , 是我们一直身处的不可逾越的存在方式 , 只不过我们一直用客观存在来遮盖了感知存在 , 客观存在才是我们虚拟的存在模式 。客观存在并不存在,我们才是存在的主体!
我们一直将感知方式当作客观存在 , 这就产生无法解决的矛盾 。 我们用感知逻辑来解释客观存在 , 这就得出了外面的外面、最小的里面、最大的更大、开始前的开始、结束以后的结束……这些无理的存在就是感知存在与客观存在同时存在引发的矛盾 。 我们思维的逻辑与规律都是感知的 , 我们却要用它们来解释客观存在的设想 , 于是就出现了无理状态 。 我们从此不得不去探寻外面的外面 , 开始前的开始这种伪问题 , 因为并无客观的外面和开始之说 , 只有感知的开始和感知的极限 。 感知一旦开始 , 一切便开始存在 , 直到感知结束存在才告结束 。 感知的极限就是存在的边界 , 扩大了感知的极限 , 存在就随即扩大了边界 。 这不是外面的外面 , 开始前的开始 , 用客观思维来解释这种关系 , 这就成了永不可解的无理关系 , 这是根本不存在的逻辑关系 。存在方式决定了一切都在方式的范畴以内发生 , 感知方式决定了一切存在在感知运动中进行 。 感知关系是事物存在的基本关系 , 这就确定了事物的存在性质和存在目的 , 事物没有感知以外的存在意义 , 事物运动就只能是感知运动 。 事物在感知方式下存在与在客观存在中存在意义大不相同 , 在前者之中 , 事物的属性被感知目的和感知意义界定 , 事物存在于感知规律及感知关系之中 , 无不在实现着感知与被感知的意义 。 这个意义的范围和运动方式都被限定 , 它们只能在感知关系中存在 , 就此再无独立存在或互不相关的事物 。 如此 , 世界在人的感知中存在 , 人与世界的关系变了 , 即两者不能分离 。 在感知方式下的一切存在都由感知相联系 , 全都是一个感知运动整体 , 互相存在着不可分割的感知关联 , 任何分割的认识及行为都是反存在的非理性作为 , 都是不符合存在逻辑的荒谬之举 。而在客观存在中 , 事物之间没有根本性关联 , 生命与世界各为独立的存在 , 主体与客体没有必然的联系 。 最致命的是 , 客观存在是没有方式也没有限制范畴的存在 , 这种存在没有目的、永无边界 , 这种性质的存在逻辑不通 , 且永不可知 , 永不能知 。 我们在这样的存在中求生存 , 如同一粒尘沙掉进了大海 , 难怪人们都在卑薄自己的渺小和可怜 。 在这样的存在背景中 , 我们怎样建立自己的存在立场?我们怎么心安理得、天经地义的存在?客观存在并不存在,我们才是存在的主体!
客观存在的理念阻止了人们对如此不合理存在的质疑 , 以致我们心安理得地受虐至今 。 我们用一个客观存在的理念来欺骗了自己 , 这其实就是我们假设的一个主观意识模式 , 我们为了这个不能自圆其说的意识模式成立 , 编出了客观存在来吓唬人 , 结果我们还真就信以为真 , 让这个子虚乌有的客观存在欺骗和谋害了多少年 。 其实我们误以为的客观世界 , 不过是我们的感知对象 , 是与我们互为感知运动的被感知体 , 只是存在整体的一个部分 , 我们却将其视作整个存在 。 我们一直在认识和使用的是与我们不可分离的感知对象 , 人类的认识论只是感知对象认识论 , 我们的科学则是对于感知对象的认识与研究 , 应为感知对象科学 。 我们的一切认识成果和研究成果都基于感知对象 , 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应命名为:感知对象相对论 。 将我们的感知对象当作独立的与我们无关的客观存在 , 这闹了多大一个笑话?认识到存在的方式与前提是人类最大的进步 , 有方式与前提的存在才是本真的、整体的、全面的存在 。 感知是存在的方式 , 我们的感知是存在的前提 , 这才是完善的逻辑圆满的存在 。 这一来 , 虽然我们面对同样的事物 , 但它们却有不同的意义 。 虽然存在仍然如此存在 , 但存在已有不同的目的 。 虽然我们用同样的方法面对事物 , 但我们已经有了不同的身份 。 虽然我们同样存在于地球上 , 但存在的性质已经截然不同 。 虽然科学仍然在认识事物和研究事物 , 但科学知道了事物的来由和属性 。 虽然我们仍在探究无限的空间和时间 , 但我们已经知道是在探究我们自己的感知极限 。客观存在并不存在,我们才是存在的主体!
在感知方式的存在中 , 我们再也不将自己排除于存在之外 , 因此 , 我们会给客观重新定义:感知的事实 。 我们会给自己重新定义:存在的主人 。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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