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圳创新医疗服务体系,医改为市民带来“健康红利”( 二 )


根据《应急条例》 , 深圳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卫生热线、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 举报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 。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护;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 , 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
在疫情预警上 , 深圳将疫情监测这张网织得更牢更密 。
根据《应急条例》规定 ,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和口岸、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零售药店、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作为监测哨点单位 ,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监测网络 , 发生相关情况时 , 要2小时内上报 ,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在应对突发重大疫情上 , 深圳也将构建“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战略储备医院+发热门诊网络医院”为主体的传染病救治医院网络体系 , 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
高标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医学装备建设 , 推进实验室、检验检查、医疗救治等装备现代化建设 , 建设国际一流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传染病医院 , 所有二、三级医院设置规范化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和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 , 增配负压救护车 。
发力解决“托育难”
“以前宝宝很胆小 , 来到托育中心 , 现在勇敢很多!”谈起孩子的变化 , 家长王女士这样说 。
王女士说的“托育中心”是佳诺国际婴幼中心 , 该中心是深圳首家在卫生健康部门成功备案的托育机构 , 标志着深圳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
“完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 根据方案要求 , 今年 , 深圳出台《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 , 通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 , 让深圳的爸爸妈妈们“生得起 , 养得好” 。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将构建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 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服务能力 , 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
在具体规划上 , 深圳力求到2025年 , 每个社区均有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 。 全市托幼服务一体化的幼儿园(幼儿中心)达200家以上 , 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个 , 婴幼儿家庭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95% ,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95% 。
为了实现目标 , 《实施方案》也明确 ,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 此外 , 对于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 , 则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 , 到2025年底前完成托育机构建设 。
与此同时 , 深圳也鼓励幼儿园(幼儿中心)开设托班 , 利用现有资源或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 , 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 而对于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 , 也鼓励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
【撰文】刘珊 深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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