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摄人间|西安通报!罚款总额240万元!这件事别再做了( 二 )


7月16日 , 经现场勘查 , 某岱湾村拆迁工地存在建筑垃圾覆盖不严扬尘等问题 , 随即 , 执法队员向太乙宫街道办事处拆迁工地相关负责人出示了证件表明身份 , 介入调查 。 针对案情 , 执法人员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并对现场勘验及调查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拍照取证 。
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及时做出了立案查处的意见报告 , 由支队案审会审议后报总队法宣部门审核并报请总队领导批准 , 责令太乙宫街道办事处拆迁工地立即整改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 书面告知其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并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依次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太乙宫街道办事处拆迁工地项目部于7月27日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5万元 , 并对拆迁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案件办结 。
案例四:某国际会展中心拆除工地扬尘污染
2020年8月18日 , 接市生态委转办问题:某国际会展中心拆除工地建筑垃圾、砂石料裸露堆放 。 总队二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 经调查询问 , 该公司负责人承认前期工地存在问题 。 执法人员对陕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 , 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
8月20日二支队召开了案审会 , 经审议该公司拆除施工中未清运的建筑垃圾、砂石未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行为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 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 对施工单位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决定 。 8月27日经总队法制机构及总队领导审批 , 同意承办人意见 。 8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 9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25日该公司自行缴纳罚款 , 案件办结 。
案例五:高新区某产业园振兴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8月18日 , 市生态委转办:暗访督查发现 , 高新区某产业园振兴路市政道路多处沙土裸露;道路浮土极厚 , 车辆驶过扬尘严重等问题 。 得知情况后 , 总队三支队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 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属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高新区第五高级中学第六学校建设施工垃圾清运中车辆未冲洗造成 。
执法队员向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告知其违法事实 , 并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 , 当场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 , 要求该公司立即先行整改 。 8月20日 , 三支队召开案审会 , 决定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对该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经总队法制部门审核同意后 , 执法队员按照执法程序 , 向陕西该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 , 8月24日 , 执法队员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该工程有限公司对案件处理无异议 , 自行缴纳罚款 , 案件办结 。
案例六:高新区翠微路某电子谷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2020年9月9日 , 市生态委转办问题:高新区翠微路某电子谷建筑工地存在基坑坡道及车行道路浮土厚 , 车辆驶过扬尘大;部分砂石料裸露堆放等问题 。 总队三支队执法队员立即赶往该处工地调查并拍照取证 。 经查 , 该工地属陕西某色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 工地现场存在违法事实 。
执法人员向工地现场负责人告知该工地违法事实 , 并依法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 , 要求该工地先行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
9月11日 , 三支队召开案审会 ,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 , 决定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 对陕西某色建设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 经总队法制部门审核后 , 执法队员按照执法程序 , 向陕西某色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 9月14日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陕西某色建设有限公司对案件处理无异议 , 自行交付罚款 , 案件办结 。
案例七:未央区向阳路某德小镇项目扬尘污染
8月17日 , 接市生态委移送问题后 , 总队四支队指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 经调查 ,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西安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地负责人承认工地施工违规造成扬尘的违法事实 。 随即 ,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勘验和调查询问笔录 , 并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 。
8月18日 , 西安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主动接受处理 , 通过执法人员宣讲法律、解读政策 , 相对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愿意依法接受处罚 。 经支队案审会报批、总队审核 , 依据违法事实做出对西安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5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 。
执法人员根据处罚决定 , 向行政相对人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 8月24日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当日 , 西安某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履行了处罚决定 , 该案结案 。
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刘卫平:“我们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 , 在冬防期过程之中 , 如果发现还有单位无视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 顶风违法作案 , 我们全市的城管执法队伍将严厉的予以打击 ,确保冬防期西安的天更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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