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遇交警撒腿就跑,车都不要了!原因让人气愤!


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虽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 但是仍有人酒一下肚 , 就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 置安全于不顾 , 侥幸酒驾……
重庆|路遇交警撒腿就跑,车都不要了!原因让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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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交警撒腿就跑
车都不要了!
10月16日晚 , 河南省舞阳县厦门路与海南路交叉路口处 , 一小型汽车驾驶人遇交警查车突然减速并靠边停车 , 试图逃避检查 。
执勤民警见状上前查看时 , 该车驾驶人竟打开车门 , 撒腿就跑 , 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追了上去 , 并在不远处将该名驾驶人抓获 。 经检测 ,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65mg/100ml ,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目前 , 该驾驶人已被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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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后溜反诬对方追尾
肇事原因让人气愤!
近日 , 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红绿灯路口发生了一起“停车后溜”的交通事故;然而 , 前车驾驶员李某指责是后车追尾……
在酒精的刺激下 , 他竟朝对方驾驶员拳脚相向 , 在随车人员劝阻下才收手;民警到达现场后 , 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李某酒精含量为211mg/100ml , 后车驾驶员未检出酒精 。 目前 , 警方已对李某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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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标准:交巡警在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国家标准相关规定作出的 , 即:
①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为饮酒驾驶
②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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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
平安出行 , 遵守交规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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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遇交警撒腿就跑,车都不要了!原因让人气愤!】 
来源: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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