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兰州两学生实习时自杀身亡,学校:失踪五天才从公司得知

北京联盟_原题是:兰州两学生实习时自杀身亡 , 学校:失踪五天才从公司得知
兰州一高校两名在校生薛龄(化名)和陈伟(化名)在实习期间自杀身亡 。
10月20日 , 澎湃新闻从该事件一名涉事学生的父亲薛先生处获悉 , 他的女儿薛龄(化名)和另外一名同学陈伟(化名)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8届的学生 , 今年7月经学校安排 , 在南京一公司顶岗实习 。 10月10日下午 , 他接到江苏南京景煌劳务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 , 对方称孩子已经身亡 。 12日 , 校方工作人员在见面交谈后告知薛先生 , 此事应该由实习公司负责 。
21日 , 另一名当事学生陈伟的父亲陆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他和妻子在10月5日、6日联系不上陈伟 , 后于10日接到前述劳务公司人员的通知 , 称孩子已死亡 。 陆先生称 , 警方告知他们 , 前述两名学生在10月6日入住酒店 , 10日警方人员进入现场后他们已经身亡 , 目前暂无法确认两名学生死亡的确切时间 。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称薛龄(化名)和陈伟(化名)生前存在网络贷款和债务纠纷一事 , 薛先生表示 , 女儿在生前已经还清贷款 , 他认为此事与女儿自杀“没有多大的关系” 。 而陈先生称 , 自己对此情况并不知情 。
薛先生质疑 , 学校在学生出事后未尽到及时告知家长、监管的责任 。 “孩子5日从工厂出走 , 到10日才通知我们孩子失踪了 。 ”薛先生称 , 截至目前 , 两名学生的遗体仍在殡仪馆 , 他们未就此事与校方人员达成一致意见 , 涉事实习公司工作人员也未与学生家属联系 。
10月21日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学校一直在处理前述事件 。
10月14日 ,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方面负责对接此事的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 校方人员系10月10日从实习公司处得知当事学生身亡的消息 。 两名学生在南京一公司实习时 , 于10月6日15时许在一酒店订房间入住 。 13日 , 警方当面告知 , 当事两名学生系在酒店开房自杀 , 现场留有遗书 。 不过 , 目前警方没有出示书面证明 , 此事由栖霞区摄山派出所出警 。
该负责人还称 , 两名学生的实习工作系学校与实习公司签订合同 。 但他未提及有第三方劳务公司参与 。
21日 , 澎湃新闻致电摄山派出所 , 该所工作人员称 , 不便接受采访 。
同日晚 , 学生实习的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 此事暂未有调查结果 , 他正在派出所接受问话 。 “以警方调查为准” 。 此前的14日 , 该工作人员曾告诉澎湃新闻 , 警方正在调查 。
【工作人员|兰州两学生实习时自杀身亡,学校:失踪五天才从公司得知】新京报此前报道 , 今年7月份 , 薛龄和陈伟在学校安排下到工厂进行顶岗实习 , 他们的实习工作由第三方南京景煌劳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 。 20日 , 采访人员从景煌劳务公司一负责人处获悉 , 前述事件发生后 , 学校曾向一同实习的5位同学了解情况 , 从同学口中获悉 , 陈某与薛某系情侣关系 , 此前两人一直存在网络贷款和债务纠纷 , 但具体金额并不知晓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 , 在法律上 , 一般自杀者自负其责 。 在该事件中 , 当事学生的自杀行为不构成工伤 , 实习公司无须担责;如果学校没有过错 , 亦无须承担责任 。 学校与实习公司可给予道义上的关怀 。 如果查明当事学生自杀的原因存在有人诱使、逼迫等导致或促进因素 , 可以向涉事人员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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