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属违法行为
10月17日 , 江苏宿迁网传高铁上一男子坐在中间座位 , 拒绝给靠窗的女乘客让行入座 , 并声称自己没多占地方 , 没有为她服务的义务 , 女子进不去是智商问题 。 12306官方回应:过道是公共区 , 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 男子没权力阻止内侧乘客进出 , 协调不成的话可以由乘警介入解决 。 (澎湃新闻)小编认为 , 坐中间就是有义务给别人让路 , 不过请别人让路也需要礼节 。 这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这个男子(还是一位律师) , 如果不让肯定有过错 , 女子有没有不礼貌视频没有过多展示 , 不做评论 。近年来 , 高铁上“霸座”的事件屡有发生 , 虽然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 但并未危及铁路运行安全 , 而铁路工作人员的“柔性”执法 , 更是让“霸座”者有恃无恐 , 以往人们对此也只能是唾弃 。 不过 , 从今年1月1日起 , 我们就可以坚决说“不”了 , 因为《民法典》有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 , 应当补交票款 , 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 , 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这也就是说 , 在乘客购票成功的那一刻起 , 乘客与承运机构的客运合同就已经生效 , 购买车票时选定的车次座位就是合同的条款 , 去乘车就是履行合同 。 《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该对号入座 , 那么 , “霸座”就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 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 看来这位律师是“知法违法”了!若想彻底根治霸座陋习 , 应该惩戒和教育两手抓 , 不仅要加强立法 , 加大惩戒力度 , 增加违法成本 , 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让霸座者意识到违法的后果 , 并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文明乘车 , 从思想上纠正 , 从源头上根治霸座陋习 。 只有这样 , 才能还人们一个文明的出行环境 , 还铁路一份有条不紊的运输秩序 。 毕竟 , 还有规则 , 值得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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