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热评|每经热评|明确权责利 让个人信息主动权回归用户

_原题为 每经热评|明确权责利 让个人信息主动权回归用户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 , 10月21日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未来成为正式法律后 ,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确立起“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 , 诸如“不提供信息无法获取服务”“撤回个人信息授权难”“个性化推送造成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等互联网行业潜规则 , 将成为法律打击的对象 。 个人将拥有和强势企业平等对话的权利 , 用户将真正掌握自身信息的主动权 。 由此 , 这部法律也被视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又一个里程碑 。
“未来的核心资源是数据 , 而不是石油 。 ”一位互联网企业家一语道出数据的关键价值 。 数据即信息 , 无论是PC时代还是现在的移动互联网时代 , 从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个人信息 , 到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 , 再到理财、教育等发展需求 , 只要能被设备搜集到的个人信息 , 都以数据化的形式存储于网络世界 , 每个网民都有一个乃至多个虚拟个体 , 而个人信息则是构成这些个体的“细胞” 。 对企业而言 , 谁掌握了越多的个人信息 , 谁就能更为充分地获取个人的需求 , 这种需求既包括个人的消费意愿 , 也包括个人的支付能力 , 掌握了用户信息就等于掌握了利润 。
令人遗憾的是 , 尽管个人信息出自用户 , 但用户对于自身信息的掌控力度却最弱 。 网页浏览数据对个人而言毫无价值 , 但却能立即变成互联网广告呈现在用户面前;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协议复杂且晦涩 , 用户在便利与隐私之间往往只能选择前者;信息的复制已是零成本 , 用户交付出去的信息 , 如何保管 , 是否被转卖 , 用户全不知情 , 只有等到骚扰电话袭来方知“信息泄露” , 但维权又无从着手 。 当个人信息被不加限制地搜集、被滥用、被人泄露 , 当电信诈骗屡屡得手 , 陌生人之间原本可以存在的互信被猜忌和防备所取代 , 传播信息效率最高的互联网由此被割开一道道鸿沟 , 无论是对建设诚信社会 , 还是对建成一个更普惠、更高效的互联网 , 这些鸿沟都是难以承受之重 。
在数字经济时代 , 数据是驱动经济增长、提升企业经营成果、改善个人服务不可或缺的要素 , 个人信息的搜集、使用、存储甚至转让都是再正常不过的经济活动 。 但和其他所有生产要素一样 , 信息要素要创造更高的产出 , 首个问题就是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所有权 , 产权清晰才能得到保护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个人同意”“有权撤回”“重大变更须重新取得同意”等规定 , 事实上明确了个人信息属个人所有 , 合法取得个人信息并对之严格保护的企业 , 其获得的经济利益也将受到法律保护 , 而那些拼谁底线更低的“劣币” , 终将被清除出市场 。
相比4G , 已经启幕的5G在各行业将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 远程医疗、无人驾驶、智慧家居等新兴行业 , 一定会产生更高数量级的个人信息 , 而这些数据的行业应用价值也将超过如今的电商、O2O等领域 。 未来 , 企业对于个人信息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 有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 无论执法还是司法 ,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 , 都明确了自身的权、责、利 , 都将在既有的规则内行事 。 我们可以期待 , 更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 , 不但不会阻碍创新 , 反而会让创新更快、更健康 , 也有更加持久的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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