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百科|职校生可接受普高教育, 不强制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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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百科|职校生可接受普高教育, 不强制分流】近日 , 绵阳市教体局印发了《关于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这一举措是我市探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的枢纽一步 , 同时也意味着中职学生有机会就读普通高中 。
《意见》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 , 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多元立交的人才培养机制 , 促进学生多元成才”为总体要求 , 积极探索普职融通育人模式 , 完善课程实施、学籍治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 , 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 , 构建普职融通的育人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 ,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然的原则下 , 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
《意见》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开设普职融通实验班
支持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相互鉴戒育人上风 , 采取结对方式举办一对一普职融通教育实验班 。 每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 按程序上报开设普职融通教育实验班请示 , 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 , 列入对口普通高中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计划 , 注册中职学校学籍 , 在中职学校就读 。 实验班既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 , 又开设中职学校专业课程及专业实习、实训等 , 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优质发展 。
支持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转入中职学校就读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籍治理划定 。 普通高中学生可在高一或高二上学期结束前 , 申请转入中职学校就读 。 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 , 上报市教体局 , 市教体局按学籍治理划定为拟转入的学生办理中职学生学籍注册手续 , 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 。 普通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 , 答应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选择职业学校 , 不得限制学生自主选择到职业学校就读 , 也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 。
支持职业学校学生选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普职融通教育实验班学生在达到相应前提且表现良好的情况下 , 可在参加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全市教学质量测试成绩出来后 , 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 , 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达到以下前提:参加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全市教学质量测试 , 测试总成绩进入B优段 , 或者总成绩进入该校普职融通实验班全部学生的20%以内 。 根据学生申请及教学质量测试成绩 , 由中职学校会同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研究、确定转入对口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名单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公示栏等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后 , 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 审核通过后 , 报市教体局核准同意 。 中职学校学生转入对口普通高中后 , 由市教体局注销其中职学籍 , 纳入对口普通高中学籍治理 , 转入对口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一律不再答应转入其他普通高中 。 普职融通教育实验班学生未达到转入前提的 , 可继承介入普职融通教育学习 , 并以职教对口升学教育为主 。
严格执行资助政策
学生学籍在中职学校期间享受职业教育免膏火等相关资助政策 ,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校外教学点(班)学生不予资助 。 未按相关要求开设中职学校专业课程不予资助 。 学籍转入普通高中后按照普通高中的相关政策执行 , 不再享受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 。
严格执行高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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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职融通试验班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习后 , 必需参加信息技术科目高中毕业会考;民族地区考生 , 在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时 , 必需严格执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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