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违驾|【曝光台】团风交警公布醉驾、二次酒驾案例,附“酒驾成本清单”


车祸违驾|【曝光台】团风交警公布醉驾、二次酒驾案例,附“酒驾成本清单”
本文插图
车祸违驾|【曝光台】团风交警公布醉驾、二次酒驾案例,附“酒驾成本清单”
本文插图
俗话说得好开车不喝酒 , 喝酒不开车出门酒一杯 , 亲人泪两行说了多少次侥幸心理不能有既然你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儿那么交警蜀黍也不用在意你的“面子”
醉驾案例一:
2020年3月14日21时许 , 胡某(男 , 24 岁 , 团风镇付家岭村人)驾驶鄂AU515S号牌小型轿车行驶在团风县大广高速口处 , 被执勤民警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 , 测试结果为血液酒精浓度106mg/100ml 。 3月16日 , 经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胡某的血样中检验出乙醇含量为99.87mg/100ml , 达到醉驾标准 , 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
醉驾案例二:
2020年9月9日 , 陈某南(男 , 1975年出生 , 团风镇程家岗村人)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团风镇上寨老街路段处 , 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出其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 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 , 从送检的陈某南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8.03mg/100ml , 达到醉驾标准 , 陈某南涉嫌危险驾驶罪 。
醉驾案例三:
2020年9月24日7时许 , 在团风县团风镇大广高速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 夏某某驾驶鄂J****0号牌小车与司某光驾驶的豫GE9765/豫J7033挂号牌牵引车发生刮擦 , 造成两车部分受损 。 民警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司某光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 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司某光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9mg/100ml 。 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 , 鉴定意见为:从送检的司某光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5.38mg/100ml 。 司某光血样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醉驾案例四:
2020年10月2日15时 , 民警在团风县总路咀镇锥子河桥路段处理交通事故时 , 查获一起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民警将涉嫌醉驾的司机陈某(男 , 33岁 , 团风县但店镇黄坳村人)带至总路咀卫生院抽取血样并送检 。 10月3日 , 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 , 陈某的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2.27mg/100ml , 达到醉驾标准 , 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
醉驾案例五:
2020年10月16日20时 , 童某生驾驶鄂J1W579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团风镇江北加油站红绿灯处 , 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民警用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系童某生血液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 , 涉嫌醉驾 。 经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从送检的童某生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 , 其含量为143.06mg/100ml , 达到醉驾标准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
二次酒驾案例一:
2020年5月27日下午 , 张某鹏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团风镇铁铺村铁铺街 , 被公安机关查获其涉嫌酒驾 。 经检测 , 张某鹏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3mg/100ml , 同时查实张某鹏于2018年4月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团风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查处 , 张某鹏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
二次酒驾案例二:
2020年8月29日20时许 , 胡某军饮酒后驾驶车牌为鄂A31H8F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团风镇和谐路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 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 , 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4mg/100ml , 达酒驾标准 。 另查明 , 2018年11月8日 , 胡某军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3000元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 。
二次酒驾案例三:
2020年10月21日15时许 , 靖某驾驶一辆黄色轻型栏板货车(车牌鄂JE1Q09)经过318国道马曹庙镇薛坳村路段时 , 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涉嫌酒驾 , 经酒精测试仪对靖某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78mg/100ml , 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 另查明:2019年8月18日 , 靖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团风县公安局罚款2000元 , 驾驶证记12分 。


推荐阅读